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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 陳師長教師: 您和劉的爭論,毫無疑問我是支撐您的。我盼望國學的爭論,是學術上的爭論,而不要被某些人所應用。現在,國學之爭已經超越了學術上的范圍,一如五四時期對待傳統文明的爭論一樣:打垮孔家店的,變成了反動派共產黨;維護傳統文明的,變成了改進派;學術之爭變成政治之爭。您和劉的學術見解分歧很正常,可是現在這種狀態,無疑是親者痛,仇者快。 XXX ………………………………………… 啟云按:上面這篇文章是我于講座場地2010年4-5月間在天津撰稿的。文中未盡之意又續撰《王權思惟文明和意識型態》一文。續文寫成年夜半時,覺得很傷感,不想寫了(參陳啟云《對劉澤華師長教師的初步回應》發表于儒家中國網站http://www.rujiazg.com/article/id/1345)。是以連這篇文字也不想發了(曾在南開年夜學內部討論)。2010年六月初回到american家中,收到下面那一份南開人的E-mail. 因此想到我和劉澤華師長教師的論辯,能夠已經被混進 “情面““人事”甚至“政治之爭”里面——難以廓清了。但我的本意和懂得一向都是在“學術”方面的。與其 “遮遮蔽掩”不如“交接明白”。所以決定把此文和寫成年夜半的續文或再續文,公開發表,以待公斷。對劉澤華師長教師而言,在此致上歉意,和特別教學場地聲明這是“學術之爭”,不是“政治之爭”,更非“人事問題”(對國內的“情面人事”的清楚,我大要是初中生程度;對國內“政治之爭”的清楚,我的程度只能是小學生了;但由于身在“廬山外——不在廬山中”,我自認對“中國國情”(包含政情)的學術性的懂得(不是“清楚”)應該是在“博導”之上的程度。 ——————————————————————- [劉師長教師文] 道分歧,要相謀,這是陳師長教師來南開執教時我們的約定。我與陳師長教師是伴侶,又是南開同仁。學生問:你們兩位的見解差距很年夜,我們從誰?我告訴學聚會場地生,你們與教師的關系不是“從”,而是交通、爭論,要經過認真求證、比較得出本身的見解。陳師長教師比來著文對我提出學術批評,這正表現了南開歷史學科歷來崇尚獨立思慮、尋求學術不受拘束的學風,我非分特別高興。 —–啟云按:謝謝劉師長教師的共享空間懂得。“道分歧,不相為謀” (《論語·衛靈公》。這是中華傳統中很有名的一句古語,明天了解的人還良多(可見文明傳統是打壓不盡的)。劉師長教師把它顛倒了。因為這是中華傳統中很有名的一句古語,明天了解的人良多,劉師長教師把它顛倒了,的確有“語出驚人”的後果。這是依附傳統來打擊傳統吧——這是劉師長教師論列中華文明的特點。 但劉師長教師的行事,卻經常違反了他自定的這個原則。數年前,我們同時受邀訪問吉林年夜學,同住在一接待所,訪問最后一日也一同受吉林省社科院邀請在統一上午做學術報告,當天朝晨也一同進早餐。但劉師長教師卻不流露(要相謀)他在報告中,會指名評眨我的老師錢穆師長教師的“相權論”。以我所知,數年后劉師長教師受中國國民年夜學國學院之聘為“學術顧問”,假如對“國學”學科有批評意見,應該先和該院領導或同仁們內部建議和討論(要相謀),但他卻發表公開宣言來反對“國學院”的學科建制。這更不是“要相謀”之道, 記得在2000年春,我參與黃俊杰的代表團過訪南開,與劉師長教師初度會面時,我曾對劉師長教師明言我是分歧意“王/皇權主義論”的。后來在南開數年,我也從不閱讀劉師長教師關于這類的書文——這是我奉行前述孔夫子“道分歧,不相為謀”之旨,雙方倒也相安無事。但2009年秋我應聘為國民年夜學講座后,看到劉師長教師先后為文評擊“國學”和“國學院”(也未先與我“相謀”)。由于“國學”是錢穆師的終身關懷,其時我人又在“國學院”,在道義不克不及不作回應。我寫《可以把國學列為一級學科嗎》(長篇)和《君權、文明、和舞蹈場地國學》二文,公開發表之前都曾把原稿請南開同仁轉致劉師長教師(“相謀”了)。但劉師長教師《再說王對道的占有——回應陳啟云師長教師并質疑》卻先在網頁上公開了,有人轉發給我,我才了解的。劉師長教師違反了本身宣稱的“道分歧,要相謀”的原則,也違反了待友之道。這待友之道,不單是中華文明的傳統,也是現代東方學術文明的規則;但這是不是當前國內的常規?則我不明白了。 [劉文]一、批評的靶子和扣來的帽子從何說起?
回應重要問題之前,我想有需要對陳師長教師批評我的幾個相關要點做一下廓清和說明。這幾個問題關乎批評的目標能否準確和批評的進路能否清楚。借使倘使捕風捉影,或懸鵠以射,則掉往了論辯的基礎。 ——啟云按: “批評的靶子和扣來的帽子”是多年前國內“可怕政治”全盛時“政治打手們”攻擊“知識份子們”的用語,“捕風捉影”則是中華傳統文明中很苛刻的話。讀者們可以從劉師長教師和我發表的互辯互應的文字中,以確實證據來看,究竟是誰動用了“批評的靶子和扣來的帽子”和在“捕風捉影”?
[劉文]1、陳師長教師起文說我 “倡導的‘皇權主義’”,是 “對整體中華文明的一種抨擊心態發展出的意識型態”。“整體中華文明” 包含范圍是哪些?我在何處論述過“整體中華文明”?常識告訴我們,“整體中華文明”、“中華文明”、“傳統思惟文明”、“現代的王權主義”等概念的范圍相差是多麼的年夜!我說傳統政治思惟的宗旨或占統治位置的是 “王權主義”,這是不是事實可以爭論,但怎么就上升為對 “整體中華文明” 的 “抨擊”?“抨擊心態” 已不是學術語言。至于說我有“意識形態”,是不是需求對這個概念先加以說明?陳師長教師有 “意識形態嗎? ——啟云按:這在我草擬的《王權,思惟,和意識型態》一文中有很詳細的論析,在此從略。
[劉文]2、陳師長教師把我說的王權主義簡化為“君權運作的實跡”,這并禁絕確。我應用“王權主義”有狹義與廣義之分。狹義的說的是政治思惟文明;廣義的包含三個層次:一指天子-貴族-權要政治權力體系;二是說政治思惟文明的宗旨,由于政治思惟在整個思惟文明中居于主導地,有時也說是現代社會思惟文明的宗旨或占統治位置的意識形態;三是指“王權安排社會”。請批評者稍加留心。 ——啟云按:我在原《皇權與中華文明傳統》《史學集刊》(2010.3),和改稿《王權、君道與國學》《中華讀書報》(2010年5月12日)二文中說:從“皇權主義”的文本來說,既然名為“皇權”,其立論的起點應該是“君權運作的實跡”。這是把“皇權主義”放回到歷史文明的事實來觀察,是把問題落實到復雜的歷史語境內來討論——由(1)“君王過往的實際存在”(我所謂的“起點”),到(2)“君王的實際權力運作”(這是劉澤華《王權主義論》(天津國民出書社,2006),“自序”,頁3,所指的第一層次:“以王權為中間的權力系統”),到(3)“這實際權力對社會的影響感化”,到(4)“這政治權力和其社會影響力對低層(君子,包含歌頌主上的無恥臣妾)和高層(正人、學人、哲者)思惟學術文明的影響(詳論,見我的續文)。劉書把王權主義的運作分為三層次;我則把它分紅四層次;是復雜化了。這絕對不是如劉文指責的把“王權主義簡化”。假如實際“實跡”中沒有“王/王權”,則所謂“王權主義”便真是在“捕風捉影”了。劉氏為文,無論是解讀史證,申說己說,或批評別人,良多時候都有“違反文本意旨,而肆意縱橫”的問題。下文他錯讀《老子》首章“很是道”和錯讀我對此的解讀,更令人驚異。
[劉文]3、陳師長教師說我“反對倡導國學”。的確,假如不加剖析地說“倡導”、“弘揚”、“繼承”,我是反對的。很簡單,國學、儒學中有許多糟粕,能無條件地“倡導”私密空間、“弘揚”嗎?至于精華與糟粕若何區分,那是另一個問題。 ——啟云按:這問瑜伽場地題我已在上述《可以把國學列為一級學科嗎》(長篇)《歷史教學》(2010.5)一文詳細討論過了。此文原稿是我2010年2月底3月初間在american寫成用電子郵附件寄給劉師長教師在天津/南開的從前的學生。劉師長教師在5月間發表《再說王對道的占有——回應陳啟云師長教師并質疑》時,應已看過我《可以把國學列為一級學科嗎》(長篇)的文字。我所說的國學絕對不是劉文所說的:“不加剖析地說“倡導”、“弘揚”、“繼承””,“無條件地“倡導”、“弘揚”, 而是剖析過“至于[國學]精華與糟粕若何區分”這問題。劉師長教師對此何故視而不見?
[劉文]4、陳師長教師又說我“進而指稱傳統文明是對進步的阻力”。試問,我在哪里說過?請完全地引我一段話若何? ——啟云按:對這問題的學理上的剖析,請參陳啟云《文明傳統是現代化的基礎和原動力》(儒家中國網站,2010-6-9,節引自陳啟云《中西文明傳統和崇奉》《社會科學戰線》2009.3)。關于劉師長教師本身的論說,我會在續文《王權,思惟,和意識型態》中詳論。
[劉文]5、關于我對錢穆師長教師的批評,我認為是正常的學術爭鳴。近有黃敏蘭師長教師著長文,此中有一節專門對錢師長教師進了批評,請陳師長教師過目。其實在陳師長教師的文中,對錢師長教師的說法與陳師長教師之說就牴觸難容,陳師長教師一方面說:“錢師一貫都是反對 ‘中國君主專制論’的”,可同時又說 “年夜一統專制的中國政治在宋代才真正成形。”(錢師長教師也說過),試問這兩句斷語能相容嗎? ——啟云按:這兩句斷語是可以相容的:(1) 我說“錢師一貫都是反對‘中國君主專制論’的”,指的是反對“把中國數千年的歷史文明和思惟,一竿子都所有的打成王權主義/君主專制,別無其它”的理論。但作為歷史學家,錢師和我不成可否定在中國數千年的歷史中,“王/皇權的存在和王/皇權的主要性”。錢師和我反對的是“唯有王/皇權,沒有平易近本”,或“在陰陽組合中,平易近本被消除了”的說法——關于這點小樹屋,我在續文《王權,思惟,和意識型態》中交流會有很詳細的論析。(2)歷史是不斷地變化發展的;這是馬克思和非馬克思主義史學界的共識。殷商時期的王/皇權和西周時期分歧,西周時期的王/皇權和東周時期分歧;秦、西漢、東漢、西晉、東晉、隋、唐、北宋、南宋、元、明、清,甚而漢高祖時期和漢武帝時期的王/皇權也各不雷同。我們雖反對把中國二三千年的歷史都說成是“王權專制”,卻不否認明朝初年的確是“王權專制”個人空間的頂峰。而之前的宋朝則是“年夜一統專制的中國政治在宋代才真正成形”的時期。但“成形”只能說是“雛形”,還未成熟。而宋代之前則可以說是年夜一統專制的中國政治尚未成形了。而劉師長教師或其門下常會說“二千年的歷史事實證明,王權……”這才是我們反對的“王權主義”,因為這句活不是學過歷史的人所應該說的。學歷史的人常會覺得,“一部二十四史不知從何說起”;“過往二千年的歷史”所包括的各種史料史證又不知比“一部二十四史”多出幾多倍。而過往二千多年來存在過的人、事、物,又比這些現存的史料史證所記錄的,多出幾多倍。那一位歷史學家可以說他能了解“二千年的歷史事實”是甚么? 這種年夜話難免令人想起過往某些年月的“假、年夜、空”的舞蹈場地史學意識型態。以我所知,劉師長教師在1980年月是以年夜膽評責“假、年夜、空”的史學而一鳴驚人的,應該不克不瑜伽場地及容許這種“假、年夜、空”的史學意識型態。
[劉文]6、陳師長教師說我 “將‘王體道’ 懂得為 ‘王就是道’。” 也有其他師長教師從此進手進行批評。假如沒有任何限制詞,指一切的 “王”,確定是錯的。我自負我沒有這種說法,若有,請指出來。 如不拿出證據來,即是實行 “有罪推定”,分歧乎起碼的學術批評原則。 ——啟云按:“王體道,王就是道……道從王出。”引自( 劉澤華《關于倡導國學幾個問題的質疑》《歷史教學》[高校版]2009年10期)。但我并未說過劉師長教師此語是“指一切的王”— 若有,請指出來。如不拿出證據來,即是實行“有罪推定”家教,分歧乎起碼的學術批評原則(這是劉師長教師本身說的話)。
[劉文] 二、關于 “道出于王”
在拙文《王、道相對二分與合二為一》中有一節從 “王對道的占有”的角度說過 “王、道一體,道出于王”、“王成為道的化身”。該節開頭有這樣一段論述:
道就其本始意義而言,在必定意義上是與王的權威并立的一種社會性的精力權威,但是中國由來已久的君主專制軌制是不克不及容許這種精力權威無限發展和擴充的,不容許“道”在王之外超然獨立。王能安排社會,無疑也要設法安排“道”;另一方面,當時思惟家們創立的這個道在很年夜水平上是為了從頭塑造政治和改革政治。但是政治的配角是君主,于是思惟家們又紛紛把實現“道”的任務交給了君主。上述兩種趨勢的結合,“道”即便沒有完整被王吃失落教學,也年夜體被王占有。 ——啟云按:這問題會在我的續文《王權,思惟,和意識型態》一文中有很詳細的論析,在此從略。
[劉文] 下邊我要臚列若干例證,來說明“道出于王”這個子命題。請批評者諸位檢驗能否是偽證?
1、“先王之道”從理論上說,能否出自先王?對此我的答覆是確定的。先王可所以抽象的,也可所以具體的,如唐堯虞舜等等。先王都具有神性,甚至天主都是先王創立的:《國語·周語上》說:“古者,先王既有全國,又崇立天主,明神而敬聚會場地之”;《鄭語》說:“先王以土與金木水火雜,以成百物。”先王與造物主同列。
? 在儒家看來,中華文明的一切軌制幾乎都是先王創立的,諸如禮樂軌制、祭奠軌制、宮室軌制、等級軌制、行政軌制、田制、懷抱衡等,這些“文明”中有“道”嗎?我認為是確定的,無可懷疑。 ——啟云按:從1920年月《古史辨》出現后,學歷1對1教學史的人都會懂得到古史中的所謂“先王”年夜多原來不是人,而是“神”或傳說中的“文明好漢”(包含祖宗神),他們能做的事不是“信史”(歷史事實)中的帝王所能做的。劉師長教師的史學立場(把神話傳說中的先王的“神力”,同等于歷史事實中的帝王)很像是退回到《古史辨》之前了。
[劉文] 私密空間2、“霸道” 比先王之道更為抽象,更具有廣泛意義。在這個概念中,道是依靠于王的,是王之道。 ——啟云按:自從柏拉圖的“圓圈論” (theory of the circle) 以后 (參陳啟云《現代中西文明與文明理論的互動》《治史體悟》(廣西師年夜出書社,2007),很少人敢說“具有廣泛意義的抽象概念依靠于具體特別的王”。相傳為“法家”之祖的《管子》說:“始乎無端,道也。…道不成量…不成量, 則眾強(即便是年夜多數的權力很年夜的君/王/帝們)不克不及圖”。2010年3月26日在天津博物館展出的[明拓本]虞世南《破邪論序》說:“若夫神妙無方,非籌算能測…實為常道無言,有崖斯絕。豈可憑諸天縱,窺其窻櫥。”這更是強調抽象的“道”不是具體(“有崖”)的君王所能及的(按:“天縱”是常被用來歌頌君王的詞語)——這也是下文我論述《老子》“道可道,很是道”的真意。 劉文把君王同等于道,是違反了二三千年中國的思惟文明的宗旨(按:由《老子》和《墨子》到虞世南約一千多年,到2010年約瑜伽場地二千多年)。
[劉文] 3、圣人、圣王為道之源。圣人與圣王不盡分歧,但主體基礎重合,所以常說 “圣人之治”。圣人是道的人格化,當無異議,又是道之原。《易·說卦》曰:“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將以順生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登時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中庸》說:“年夜哉,圣人之道! 洋洋乎發育萬物,峻極于天”。假如細加剖析,并不是一切的人都認為圣人立天道、隧道,但對圣人立人性這一點幾乎沒有年夜的不合,人性源于圣人是傳統思惟文明的共識。“六合生之,圣人成之”也是共識, “成”是“生”的相繼過程,又是完美過程;無“生”固無“成”,無“成”則“生”純屬天然而渙散。《國語·越語下》說:“逝世生因六合之刑,天因人,圣人因天;人自生之,六合形之,圣人因此成之”。圣王比圣人更高一層,是貫通客體、主體、認識、實踐的樞紐,是一個超級的主體,是真、善、美的化身。圣王之道成為絕對的真諦,只能遵守、崇敬,不成教學場地懷疑。 ——啟云按:我的反駁同前。我在續文《王權,思惟,和意識型態》一文中,對在中華傳統哲思中“圣人”和“圣王”二者不容混亂的分界與分劃,有更詳細的論析。
[劉文] 4、“禮樂”是道嗎?人所共知,不僅是人性,有時還說成是六合法則。禮樂出自何人?當然有分歧的說法。《荀子·性惡》說:“禮義法式者,圣人之所出也”。這應該是儒家的共識。還有一個通行的說法,非皇帝不制禮,不作樂。孔子說:“禮樂撻伐自皇帝出”,自皇帝出,能否意味著道(禮樂之道)出自王? ——啟云按:“禮樂” 是具體的操縱;道是抽象的原則。劉文的特點是把具體的操縱和抽象的原則混亂了。現代中國思惟家(如荀子)的確說過“禮樂之年夜本,源自六合天然的法則”之類的話,但這並不等于說“禮樂恰是六合天然的法則”——正如傳統認為“陳姓源自帝舜”,這並不等于說“陳姓的人(如我陳啟云)同等于帝舜”。劉文經常把中國現代思惟文字的解讀(包含基礎文法)隨意混亂顛倒了。我的續文《王權,思惟,和意識型態》一文中有更詳細的論證。
[劉文] 5、關于霸道一體,在理論上作了更深刻論述的要屬董仲舒。《年齡繁露·霸道通三》中有一段極有名的話:
“古之造文者,三畫而連此中,謂之王。三畫者,六合與人也,而連此中者,通其道也。取六合與人之中以為貫而參通之,非王者孰能當是? 是故王者唯天之施,施其時而成之,法其命而循之諸人,法其數而以起事,治其道而以出法,治其志而歸之于仁。仁之美者在于天。天,仁也。”
在董仲舒之前,王、霸道、天道、隧道、人性雖然已經經常混通,但還沒有達到一體的水平。試問 “取六合與人之中以為貫而參通之,非王者孰能當是?” 這樣的王能不立道嗎? ——啟云按:“連”“通”“貫”的意義是“貫通、通達、懂得”,不是“混雜為一”。我說我能通曉劉師長教師,不是說我和劉師長教師合體,或我占有了劉師長教師。這是劉文常把中國現代思惟文字的解讀(包含基礎文法)隨意混亂顛倒的又一實證。
[劉文]6、董仲舒還說:“人主立于生殺之位,與天共持變化之勢,物莫不應天化” ,又說 “六合人交流主一也”。把六合、人主一體化,天與王合二為一,“與天共持變化之勢” 的王能不立道? ——啟云按:董仲舒說 “六合人主一也”,文義不很明白,我的解讀是:“因為人重要效法六合(我的續文《王權,思惟,和意識型態》文中有詳細的引證),所以人主的行事和六合的法則是分歧的(不是一體)”。劉文則說是“把六合、人主一體化,天與王合二為共享會議室一”。我不把這當作“劉文把中國現代思惟文字的解讀(包含基礎文法)隨意混亂顛倒的當下又一實證”;但讀者們應把劉文和我的分歧解讀,本身作出判斷。
[劉文] 7、還是這位董仲舒,在《年齡繁露·霸道》中又說:“道,霸道也。王者,人之始也。” ——啟云按:臺灣名學者(原北年夜人)臺靜農等都認為《年齡繁露》有良多后人混進的文字(甚至是偽書)。2009年在北京舉行的“第二次世界漢學會議”的首位主題發言人劍橋年夜學的漢史專家(《劍橋中國秦漢史》主編)魯獨一對此有詳細論述,認定該書是偽書(可參日后出書的該會議論文集)。最明顯的是《年齡繁露》中的文字有良多和靠得住的野史《漢書》中所記的董仲舒的《天人三策》的意旨是相互牴觸的。《天人三策》是董仲舒答覆漢武帝策問的文字,屬于朝廷的官方檔案,應該比較靠得住。
[劉文]8、王(理論的)、道一體基礎是共識。舉個例子:韓愈和柳宗元寫過不少表奏,此中有說不盡的歌功頌德的妙文,為了簡明,我把頌揚帝王的效能的詞組摘錄一些,如:“神化”、“神功”、“年夜化”、“與天合德”、“法天合德”、“感通六合”、“參天兩地”、“功參造化”、“整齊造化”、“政體乾坤”、“體乾剛”、“協坤元”、“體昊穹”、“移造化”、“革陰陽”、“仁化”、“德化”、“統和天人”、“順時御極”、“幽明感通”、等等。總之,神化、天然化、皇化是三位一體的,在這些文字中難道沒有讓王占有道? ——啟云按:劉師長教師論“王權主義”的最嚴重的問題是過于倚重這種“歌功頌德”(類似四五十年前的小樹屋“忠字舞”或“小紅書)的文字。
[劉文] 9、祖宗之法具有權威性,經常是繼業之君與臣的教條,在一個朝代內,難道不具有 “道” 的意義?祖宗之法是出自祖宗王嗎? ——啟云按:“祖宗之法”的權威來自“家庭的倫理:孝”,與王權之基于“公法”分歧。普通家庭(如《紅樓夢》中的賈氏)也有其“祖宗之法”,這應該不是“王權”吧。
[劉文] 10、就《年齡》“王正月” 的注釋舉幾條:
程頤《河南程氏經說》卷四:“人君當上奉天時,下承王正,明此義則知王與天同年夜,人性立矣”。
明,馬明衡《尚書疑義》卷五:“前人終日只是事天,故無時不言天,天道即霸道也” 。
宋,高閌《年齡集注》卷一:“諸侯當上奉天時,下承王正,知王正月之為春,則知霸道即天道矣”。
根據上邊這些史料,在“王對道共享會議室的占有”框架中,說“道出于王”,不克不及說是無據吧?
假如“王”是圣王的簡稱,或許是孟子說的“五百年必有王者興”的“王”,把這種“王”說成“王 TC:9spacepos273